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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再婚切莫草率

来源:网络 点击数: 录入时间:2008-01-09

老年再婚切莫草率

  一要加强婚前了解

  相互了解对方脾气、性格、爱好、文化素养、经济状况以及家庭成员组成,尤其是双方子女对老年人再婚的态度,要做到心中有数。

  二要明确权利和义务

  主要将双方末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和双方子女对两位再婚老人应尽的赡养义务明确下来。

  三要实行财产公证

  应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以免婚后发生财产争执。

  四要履行法律结婚手续

  只有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才是合法的夫妻,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假如对以上双方没有取得共识和理解,并建立一定的感情基础,就勿忙行事、勉强结合,势必日后“水火不容”,给自己凭空增添苦恼,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因此,假如未找到意中人,切忌草率。这也是近几年来老年再婚失败的经验教训。

  此外,再婚后要互敬,互爱,求大同存小异,避免把现配偶与原配偶作过多的比较。这些都有益于再婚后共筑爱巢,使再婚如同初婚一样幸福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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