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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不愿付重病妻子医疗费用将其踢死

来源:网络 点击数: 录入时间:2007-12-30

  “判处喻华有期徒刑十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赔偿18.58万元……”昨日上午,新洲区举行的公判大会上,当法官对喻华踢死妻子的犯罪刑罚时,现场群众发出一片叹息。

  年过四旬的喻华与妻子童琼结婚近二十年,日子过得很平静。因为家里贫困,喻华到处打工,童琼则在家劳动。不幸的是,近年来,童琼身患红斑狼疮,因无钱治疗,她只好拖着。今年5月22日凌晨4时许,喻华起床预备出门到熊园村水泥制管厂打工。童琼无法忍受病痛折磨,想到医院复查,便开口向喻华要钱,并要喻华送她到车站乘车。喻华称没钱,二人发生口角。童琼抱住丈夫不让其离去,喻华一气之下,抬脚将妻子踢倒后离开。当日下午6时许,喻华回家,发现妻子已经死在家中。喻华随后被警方刑拘。

  经法医鉴定,童琼在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免疫、应激机能低下的情况下,身体遭受多处暴力作用后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案发后,喻华赔偿了妻子娘家4.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喻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被害人的死亡与患有严重疾病有一定的关系,酌情对喻华从轻处罚,并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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