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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显示,段振伟今年36岁,有4个化名。今年1月初,他在六里桥劳务市场找到一份工作,来到回龙观一家工地打小工,约定每日40元。因为有些文化,段振伟很快成了工头。干了一段时间后,工人们因嫌抬沙石的工作太辛劳,纷纷要求加薪。
1月13日上午9时许,工地老板手下员工刘某前来处理此事。据现场目击工人称,交涉中,刘某对段振伟说:“你们来了是干活的,不愿意干今天给你结账滚蛋!”刘某还用手抓住段振伟的衣领,将其推到院内一辆汽车边。这时,段振伟掏出一把折叠刀猛刺刘某胸部一刀,转身逃跑。
刘某被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两个月后,段振伟被警方控制,警方还从他身上发现两张假身份证。
法院审理认为,段振伟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和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但故意伤害案由劳动报酬引发,被害人刘某亦负有一定责任,所以从轻判决其有期徒刑15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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