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人
关注您的健康,从网人开始 赚客-玩游戏 赚大奖 | 免费注册 | 登录赚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点地图
首页 资讯 疾病 两性 男性 女性 育儿 老年 中医 急救 心理 健身 美容 饮食 减肥 娱乐 艳照门 论坛
资讯频道  
焦点资讯 | 行业动态 | 医学前沿 | 医药信息 | 科研发现 | 疾病要闻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焦点资讯 >> 正文

男子499天连续值夜班未休息 获赔3.3万多元

来源:网络 点击数: 录入时间:2007-12-20

  值夜班不准躺,不准睡,不准开灯,老冯热得受不了,赤膊打地铺,结果被公司炒鱿鱼了。老冯一怒之下,把公司告上法庭。老冯还说,他天天值班12小时,什么休息日也没有。日前,法院一审判决老冯可以获得加班费以及补偿费3万多元。

  老冯是一家商场的夜间值班工,去年3月开始上班,随后签了一份合同,约好一个月工资750元。公司的制度规定,值班期间不准睡岗、卧岗。今年6月下旬,公司凌晨检查,发现老冯赤着膊在商场打地铺,公司认为老冯违反公司规定,把他给辞退了。

  被辞退的老冯很不满足,把公司告上了法庭。老冯还说,除了这次开除事件,商场还有很多让他愤怒的做法。比如不给他缴纳社保,令老冯更生气的是,商场让他一天上班12小时,节假日也安排他上班,而且商场还不给他加班费。商场则认为,夜间值班是非凡岗位,规定上班时间就是12小时。至于加班费,商场表示员工加班要事先申请,主管部门同意了才能算加班,老冯事先没有申请,所以不能确认老冯是在加班。

  法院认为,老冯赤膊打地铺,的确违反了商场规定,被开除是合理的;但是商场不给老冯休息、不办社保则违法了。法院确认,老冯上班499天,从来没有休息过,商场应该支付他加班费,以及补偿费。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商场支付老冯加班费及补偿费共3.3万多元,这些钱,几乎是老冯499天工资的三倍。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 文章作者:
发表评论
 
Google
 
精彩推荐
本栏目最新更新
本栏目热点排行
精彩图片
相关内容
 
关于我们 | 隐私保护 | 免责声明 | 服务条款 | 帮助中心 | 诚邀团队 | 投放广告 | 客户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5-2008 163e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人 163er.com 版权所有 冀ICP备05012106号